项目申请
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,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,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。其中,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,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,均改为备案制。
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中明确,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,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优化重大布局、保障公共利益、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。对于外商投资项目,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、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。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、经济效益、资金来源、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,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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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申请报告

项目申请报告分类

境内企业投资 项目申请报告

属于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,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由各省市政府在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》中列出范围。

外商投资项目 申请报告

根据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 商独资、外商并购境内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,按照 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的分类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。

境外投资项目 申请报告

根据《境外投资项目标准管理办法》,对境内各类投资法人(投资主体)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过机构,在境外(适用于在香港,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)进行的投资(含新建、并购、参股、增资、再投资)的项目核准,应编制项目申请报告。

涉及方面

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(投资)之前,企业从国家政策、市场形势、建设方案、生产工艺、设备选型、投资估算、投资风险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、研究、分析,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、判断项目是否可行,估计成功率大小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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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一站式服务,从立项到上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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